时间:2024-09-01 15:27 福建自考网 - 福建自学考试网 点击: 次
已毕业的考生凭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未毕业考生需凭准考证)以及本人身份证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考务科办理(英文成绩需考生自行到正规翻译机构翻译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出国成绩证明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样式,省考委属印,主考学校附属印。每个考生成绩证明最多一式三份,若要求超过三份则由考生自行复印后加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成绩证明专用章。办理周期:7个工作日。
考生因工作,就业等原因,需要出具自学考试已合格课程的成绩证明,可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或毕业证书,直接到自考处考务科办理并加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成绩专用章。办理周期:2个工作日。
自学考试毕业生不慎遗失或损坏毕业生登记表,可凭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考务科办理成绩证明并加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成绩证明专用章。办理周期:2个工作日。
自学考试毕业生因不慎损坏、遗失毕业证书,一律不再重发毕业证书,但可向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考生在办理毕业证明书时,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以及本人近期的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证件照两张,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考务科办理并加盖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公章和钢印。办理周期:2个工作日。
以上各类证明所需材料均需考生本人携带原件办理。
自学考试各类证明办理时间:
周二、周四,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