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31 18:17 福建自考网 - 福建自学考试网 点击: 次
一、省际转考要求
一、转出要求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本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3.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4.已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可以转出。其他实践课程(含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停考或者推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6.考生因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有误的,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更正考生信息后,才能办理转出。
7.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8.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出手续,当次不予补办。
二、转入要求
1.凡考籍转入本省的考生,其考试科目必须按我省相同专业课程的设置执行。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凡与我省相同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者,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
2.转入考生应当在本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3.考生自办理转出登记手续之日起,原则上3年内不予办理再转入的手续。
二、省际转考办理时间
一、转出手续
1.网上预申请:
上半年1月15日——2月14日
下半年7月15日——8月14日
2.现场确认:
上半年2月15日——3月1日(已延期)
下半年8月15日——9月1日(不含双休日)
二、转入手续
1.网上查档:
上半年3月11日——3月25日
下半年9月11日——9月25日
2.现场办理:
上半年3月15日——3月25日(已延期)
下半年9月15日——9月25日(不含双休日)
三、省际转考办理手续
一、转出手续
1.网上预申请:考生登入“福建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提交考籍转出预申请,并打印《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预申请表》。
2.现场确认: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省准考证、待转入省(市)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预申请表》到市自考办办理转出手续,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到主考院校自考办办理。
二、转入手续
1.网上查档:考生在办理考籍转入手续前,应登入“福建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确认省外考籍档案是否已到达我省。
2.现场办理: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省准考证、转出省(市)准考证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到市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到主考院校自考办办理。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