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17年本科自考第二学历招生简章
本科自考第二学历(自考二学历)教育是我校面向校内本科学生,以内涵建设为核心,培养新一代复合型人才,提高我校大学生社会服务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校重点拓展和强化建设的一项继续教育工作。
一、报名条件
凡具备我校本科学籍的在校生均可申请报名(大四学生因临近毕业一般不建议报考)。
二、学习优势
1.省时:教学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周六、周日,不影响专业的学习;一般1.5—2年即可完成第二专业学习(可延期)。
2.易考:平时作业、考勤成绩占30%,考试成绩占70%,课程通过率在九成以上;专业已修过的课程可申请免考。
3.经济:学费2640元/学年,只需交纳两年,两年内交清。课程报考费及毕业论文答辩指导费按专业所需另交。
4.四证: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在获得专业两证的同时可申领第二专业毕业、学位证,均可在学信网及学位网站上查询;
5.学分互认:我校正推进自考与校内学科学分互认工作,目前自考各专业中的沟通课程和衔接课程,已在专业修过且成绩合格的,即可申请免考。
三、招收专业、课程门数及授予学位
专业 |
开设课程门数 |
获得学位 |
工程造价管理 |
15(含毕业论文) |
工学学位 |
会计 |
16(含毕业论文) |
管理学学位 |
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 |
14(含实践及毕业设计) |
艺术学学位 |
工程管理 |
19(含实践及毕业论文) |
工学学位 |
数控技术 |
20(含实践及毕业论文) |
工学学位 |
计算机网络 |
19(含实践及毕业设计) |
工学学位 |
计算机软件 |
17(含实践及毕业论文) |
工学学位 |
原则上各专业学生数量达到25人以上给予开班。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11月1日
报名地点:南区田家炳楼610自考办
咨询电话: 0591-22863503 陈老师 0591-22863462 董老师
咨询QQ群: 609576314 (自考招生咨询2群,扫码直接进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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