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学院坐落于福州西湖之畔、梦山之麓,新校区位于福州大学城共享区(目前正在筹建)。学院创办于1956年,是我省早创办的八所本科高校之一。建校60多年来,始终坚持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
主要经过三个发展阶段:
(1)创办奠基阶段。主要承担师资在职进修与中学教研任务,为我省1957年、1958年、1959年连续三年夺得全国“高考红旗”做出了重大贡献。
(2)复办发展阶段。1977年学院复办。之后,针对当时省内中小学迅速扩张、教师学历大面积不达标的情况,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教育,为我省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做出了突出贡献。1992年原教委授予学院“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荣誉。进入新世纪,学院参与普通高职教育,累计培养毕业生上万人。
(3)转型跨越阶段。2008年,省委省政府从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出发,从高校工作分工特色出发,决定福建教育学院专门从事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工作。2008年12月下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明确提出:“大力加强福建教育学院建设,强化其培训、教研的功能以及在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将福建教育学院建设成为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主要基地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政策研究咨询和业务指导中心”。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学院全力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的主业上来。经过十年的不懈努力,学院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办学特色日益彰显,充分发挥了五个作用,即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主基地”作用、基础教育科研“主阵地”作用、基础教育资源“主渠道”作用、基础教育服务“主力军”作用、教师继续教育咨询指导“主功能”作用。